2023年上半年河南郑州市管城区面向社会开展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凯发旗舰厅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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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河南郑州市管城区面向社会开展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23-04-08 11:10:10

关键词: 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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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认定

网上报名时间:4月10日至4月19日

体检时间:4月20—22日


第二次认定

网上报名时间:6月9日至6月21日

体检时间:6月26—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河南省、郑州市工作安排,现将管城回族区2023年上半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在我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户籍(户口本)在管城回族区;

2. 居住地(须持有当地有效期内居住证)在管城回族区;

3. 目前就读高校(仅限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且持有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在管城回族区。(注意:户籍或居住地、就读高校在经开区、郑东新区的考生,须在经开区、郑东新区认定。黄河科技学院:音乐学院、新闻传播学院、体育学院、外国语学院、商学院、国际学院、交通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在管城回族区认定。)

4.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5.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

2、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符合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和对外汉语教师资格需取得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省政府令163号))。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网址http://jyt.henan.gov.cn/jszg/查询或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http://jszg.zzteacher.com/zlxz/)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时间安排

2023年上半年管城回族区面向社会开展两次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一)第一次认定

1.网上报名。时间:4月10日至4月19日。

2.体检。体检时间:4月20—22日体检医院: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管城回族区东大街56号)

申请人必须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否则无效,注意事项详见附件。体检表由医院统一报送认定机构,无需申请人再去医院领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与体检无先后顺序之分。

3.网上审核。

时间:4月24—27日。

第一次网上审核对象为已经取得毕业证书且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网上审核后,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状态显示为“待认定审批”的,表示申请人符合认定条件审核通过。认定状态为“网报待确认”的,请申请人点击“查询报名信息”查看右侧红色字体“有留言”,按照认定机构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无需现场审核。未在指定时间(4月28日前)补充上传相关材料的申请人,参加第二次认定。

4.现场审核。

时间:4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

地点:商城路6号管城回族区行政服务中心c区教育局咨询台

现场审核对象: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专业直接认定申请人,应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其他人员无需现场审核。

5.证书领取及发放。

领取时间:5月22-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领取地点:商城路6号管城回族区行政服务中心c区17、18号窗口。符合认定条件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因怀孕暂未做x线(胸透)检查的申请人,待胸透补做后,持补做的检查结果到管城区教育局领取证书和认定申请表。联系电话:66312404。

(二)第二次认定

1.网上报名。时间:6月9日至6月21日。

2.体检。体检时间:6月26—29日;体检医院: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管城回族区东大街56号)

申请人必须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否则无效,注意事项详见附件。体检表由医院统一报送认定机构,无需申请人再去医院领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与体检无先后顺序之分。

3.网上审核。

时间:6月29日—7月5日。

第二次网上审核对象为符合认定条件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非应届毕业生。网上审核后,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状态显示为“待认定审批”的,表示申请人符合认定条件审核通过。认定状态为“网报待确认”的,请申请人点击“查询报名信息”查看右侧红色字体“有留言”,按照认定机构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无需现场审核。未在指定时间(截止时间为7月5日)补充上传材料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特别提醒:2023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只有在7月5日前填写上传毕业证书原件(信息)后方可通过审核。

4.现场审核。

时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

地点:商城路6号管城回族区行政服务中心c区教育局咨询台。

现场审核对象: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专业直接认定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其他人员无需现场审核。

5.证书领取及发放。

领取时间:8月21—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领取地点:商城路6号管城回族区行政服务中心c区17、18号窗口。符合认定条件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因怀孕暂未做x线(胸透)检查的申请人,待胸透补做后,持补做的检查结果到管城区教育局领取证书和认定申请表。

联系电话:66312404。

四、认定流程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二)报名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

1.选择认定机构。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选择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教育局。

2.选择确认点。请申请人选择与自己身份一致的确认点,否则不能通过网上审核。

3.“请选择考试形式”。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员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持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请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请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4.“请选择是否在校生”。

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无论今年是否毕业,统一选择“否”,拍照上传核验已经取得的大学本科、专科毕业证书。

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本科应届毕业生,如果在取得毕业证书之前网上报名,选择“是(未取得毕业证书,在校最后一学期)”,选择“同步学籍”。待取得毕业证书后,点击“查询报名信息”,选择“修改”按钮,将“是(未取得毕业证书,在校最后一学期)”修改为“否”,并填写上传已经取得的毕业证书信息。也可以在取得毕业证书之后在“个人信息中心”“学历学籍信息”栏目下,补充完善学历学籍信息。

2023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 、专科应届毕业生,只有在填写上传毕业证书原件(信息)后方可通过审核,上传截止时间为7月5日。未在指定时间内上传毕业证书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5. 上传个人照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190k。请申请人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如上传非证件照,网上将不能通过审核。

6.网上报名成功后,显示正确状态为“网报待确认”,此状态一直持续到网上审核阶段。

特别提示:

1.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须通过“申报提醒”或“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的“查询报名信息”中“上传材料”栏目,上传以下认定材料之一:

(1)户籍在管城回族区的上传户口本第一页和本人页原件或管城回族区集体户口原件。

(2)在管城回族区居住的,上传有效期内管城回族区居住证原件。

(3)目前就读高校(仅限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2023年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在管城回族区,上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2.取得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通过“其他文件”栏目补充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国外学历的申请人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体检

(1)申请人必须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否则无效,体检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体检表由医院统一报送,无需申请人再去医院领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教师资格认定。

(2)体检表双面打印到1张a4纸上,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填写完整,粘贴与网报同底版照片。体检表由医院统一报送至管城区教师资格办公室,申请人无需再去医院领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教师资格认定。

(3)需再提供一张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粘贴于《体检表》左上角空白处,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4)怀孕等人员胸透可以缓做,补做胸透后再到管城回族区教育局现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5)《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可从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http://jszg.zzteacher.com或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四)网上审核

在网上审核阶段,根据网上比对结果、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体检是否合格等信息做出申请人是否通过审核的结论。

除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专业直接认定申请人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外,其他申请人无需现场审核。

五、审核环节需网上上传或现场提交的材料

(1)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

(2)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原件:

①户籍在管城回族区的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②居住地在管城回族区但户籍不在管城回族区的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

③目前就读高校在管城回族区的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即可:

a、管城回族区《居民户口簿》;

b、管城回族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c、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驻管城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⑤在我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我区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硕士另需补充提供教育硕士学位证书。

特别提示: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需提交)。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社语函〔2022〕20号),网上查询的测试成绩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人工测试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或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jyt.henan.gov.cn/)查询测试成绩;机辅测试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测试成绩。网上验证不通过的需现场提交原件。

(5)需要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a.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网上报名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须现场提交原件;未通过的申请人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打印)。

b.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如成绩单上没有“教育实习”成绩,则还应当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并另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①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②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c.符合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由校长签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加盖学校公章。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

(6)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我中心向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以上要求材料均为原件。所有证件原件,现场审核完毕后退还申请人。

(五)认定结论

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审核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网上审核后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状态显示为“待认定审批”的申请人,表示审核通过认定合格。

(六)证书和认定申请表发放

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为现场领取。审核通过认定合格申请人凭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一证(教师资格证书)一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体检、审核。申请人可在网上审核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审核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唯一法定凭证,请申请人妥善保存,或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请妥善保存《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尤其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此表一旦遗失将无法补办,《教师资格证书》也将同时失效。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教育局

2023年4月7日

附件:

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相关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人员范围

完全符合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后期并能完整如实提供相关资料者,否则当事人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

第一次:2023年4月20日--4月22日(共3天)

第二次:2023年6月26日--6月29日(共4天)

体检医院: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东大街与紫荆山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乘车路线:乘车路线:29路、35路、40路、60路、62路、85路、93路、603路、985路

地铁路线:乘车地铁2号线、3号线在东大街站f出口出站即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三、注意事项

(一)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一寸照片两张。河南省教师资格证体检表自行填写个人信息并粘贴照片,另一张照片粘贴于《体检表》左上角空白处,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二)严格遵守规定,服从安排,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人代检或代他人体检。对不服从安排、违规违纪的人员将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三)收费标准:初中、小学、幼师男教师资格申请人员170元/人,幼师女教师资格申请人员240元/人,采用现场交费形式,推荐使用微信、支付宝扫码支付。

(四)按照公告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未准时参检的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五)体检表由医院统一报送,无需申请人再去医院领取。

(六)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凡是现场判定的体检项目,因本人没有提出复检而作出不合格论的,当天体检结束后,一律不再复检。

四、体检须知

1.体检为当日上午7:00开始(抽血需空腹),抽血的时间为早上9点半以前。

2.体检前三天清淡饮食,勿饮酒、规律作息、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禁食、禁饮8小时以上。

3.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哮喘等慢性病患者,请携带药物,空腹项目做完后可服用。有既往病史者体检时请向体检医师说明。

4.女士不化妆,体检当日勿穿连体裤、袜,尽量不戴饰品,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并于体检时告知工作人员。

5.体检当日尽量穿浅色、宽松的衣服,不要穿戴胸前有金属物品的衣物,做放射线检查前请取下随身金属物品如项链、钥匙等;已怀孕者(以医院检查结果为准,须提供怀孕证明),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备孕者需进行胸透检查,检查后三个月之后再行备孕。怀孕者需体检医院出具怀孕检查结果,可避免做胸透检查,怀孕检查费用自理(不包含在体检费用中)。

7.教师资格认证体检表于体检结束后交回服务台确认体检完成。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主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9.体检咨询电话:0371-66359013;0371-5658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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